10.3969/j.issn.1007-9106.2015.03.021
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中的委托代理失灵:一种批判性反思
中国社会事业领域内的国有资产作为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的资产,不可能由全体人民共同管理,而是由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这种以民事财产权利形态存在的国家所有权,与发端于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所预设的所有权有着根本区别。由于政府职能和管理内容的多样化,行政权与所有权交织下的国家所有权行使现状已经让盛行于国有资产监管领域内的委托代理理论完全失灵。为此,必须重新审视和反思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所构建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失灵
D922.29(中国法律)
重庆市科技创新服务计划重点项目“新形势下地方科研院所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cstc2012cx-rkxB00016;重庆市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计划项目“重庆市科学事业单位事业发展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编号cstc2013jccxA00034。
2015-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