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11.12.020
效能拷问执行力——行政机关执行不力的“病理”分析
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效能低下,执行难辞其咎。效能建设到底应该拷问执行什么?从行政管理体制来看,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传统管理方式方法创新不足,条块关系不明,管理权责不明,行政权力部门化,利益驱使等都阻碍了执行力。从行政决策主体来看,"一把手"价值取向有真伪,使执行偏离方向;决策行为闭门造车"衙门化",使执行力悬在空中;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存在偏差,使执行行为被异化;决策层不为执行层分忧担责,使执行者被边缘化。从决策执行主体来看,"一把手"不是执行主体,但执行能力被无限放大;执行主体队伍整体素质令人堪忧,但执行的整体力量被长期忽视。从监督评价机制来看,监督评估执行的内容不集中,使执行力考核缺乏针对性;监督评估执行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使执行力考核存在随意性;监督评价执行的主体错位,使执行力考核缺乏公正性;监督评价执行的结果运用不到位,使执行力考核缺乏约束性。因此,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必须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效能建设、执行力、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决策主体、行政执行主体、监督评价机制、“一把手”、“病理”分析
D035(国家理论)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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