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11.11.029
东北亚地区反恐合作机制探析
在对东北亚地区俄罗斯、日本、韩国、中国等四国反恐立法进行管窥的基础上,在借鉴上海合作组织成功构建反恐怖主义区域性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对东北亚地区开展反恐合作提出了初步构想。东北亚地区各国应进一步完善国内反恐怖主义立法,尽快签署并批准《东北亚地区打击恐怖主义公约》,尽快建立联合反恐机构。同时,各国还应特别注重反恐怖主义立法保护的早期化。
东北亚、恐怖主义、区域性法律框架、联合反恐机构、早期化
D813(国际关系)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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