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10.07.024
西部干旱区生态公益林法律制度创新机制研究——基于对兰州南北两山生态绿化的实证分析
由于西部干旱区特殊的自然和地理环境,生态公益林法律制度的设立和发展具有特殊的运行机制,确立了生态价值优先、统一机构领导、市场机制引入、林权流转灵活并以地方立法加以固定的正式制度安排.地方生态公益林法律制度的发展既要通过法律改革适应新形势以确立正式制度,也要在坚持法律继承的基础上尊重地方性本土资源的合理性并积极加以吸纳,或可构建更高效的制度创新机制.
生态公益林、制度创新、法律改革、法律继承、本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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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4(中国法律)
2010-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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