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07.12.027
论中国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国际私法上一项基本制度,它对维护一国的重大利益、法律、道德的基本准则有着积极意义.目前,我国内地与港澳台之间已就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问题达成一致,各承认与执行判决的《安排》中也无一例外地采纳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于我国区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无必要适用及如何适用公共秩序仍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公共秩序、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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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甘肃政法学院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8-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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