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04.06.020
论少数民族政权对古代封建社会法制建设的影响和贡献
北朝是第一个统一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北朝法制建设成果颇丰,为隋唐以 后封建社会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辽、西夏、金、元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通过对内地汉族传统法 律制度的学习效仿,创建了自己的法制;又结合民族的特点和习惯,丰富了民族法制的内容. 清朝是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封建政权,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中国古代传统的封建法律制度.
少数民族政权、法制建设、影响和贡献
19
D929(中国法律)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