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04.04.029
关于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
作为我国人民司法活动一大传统的调解制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中运用得相对比较成熟,对迅速平息讼争、提高办案效率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我国的行政诉讼领域,却因为一直强调"公权力不可处分"而禁止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案件.本文从理论上质疑这种做法,并分析了该做法所带来的现实问题,同时就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制度作了探讨.
行政诉讼、调解、适用范围
D925.3(中国法律)
2004-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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