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972.2019.01.019
论我国刑法中的职业禁止
职业禁止既不是新设的刑罚,也不是资格刑的一种,而属于保安处分措施.职业禁止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犯罪人要利用职业形成的便利条件或者违反职业义务而实施犯罪行为;犯罪人必须被判处刑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以及判断书是否有特殊预防的需要,决定是否对犯罪人作出职业禁止的决定,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职业禁止作为我国刑法的一个新制度,在适用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与解决.
职业禁止、保安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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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9-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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