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1972.2016.01.011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离婚诉讼中父母教育制度

引用
家事诉讼遵守的原则是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法院必须确保离婚协议或判决符合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在加利福尼亚州,父母离婚时,法院要求双方以相互协商的方式制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计划,对监护权、探望权、抚养费等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合意,法院命令他们接受离婚教育.接受教育后,由法院选任的专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成功,进入审判程序.美国的父母离婚教育制度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我国有必要借鉴这一制度,完善我国的家事诉讼审理模式.

家事诉讼、法院、父母教育、调解

18

D913.9(法学各部门)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视域下家事诉讼制度研究"HB15FX048

201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4-6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石家庄学院学报

1673-1972

13-1366/Z

18

2016,18(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