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255.2008.01.004
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 宗教既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体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领导的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职业人员的积极性,利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是我们当前在宗教领域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宗教职业人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爱国统一战线、宗教领域、意识形态、信教群众、现实问题、文化体系、宗教界、现代化、各民族、领导、进程、建设、极性
D6(中国政治)
200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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