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22.04.006
严监管与审计质量改善——基于证监会138号《新规》的自然实验
以沪深A股上市公司2016-2019年样本数据作为实验组,选取同期中国大陆在中国香港上市的由内资事务所及国际四大审计的三组公司(H股、红筹股和民营股)作为对照组,采用DID方法实证检验了严监管与审计质量改善的相关性.结果显示,严监管的《新规》导致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更高的惩戒与诉讼风险压力,能够对会计师事务所强化法律责任与声誉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从而能够普遍改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一步地,相较于小规模事务所,《新规》促进大规模事务所审计质量改善的效果更显著.
严监管、138号《新规》、审计质量、惩戒风险、威慑效应、声誉管理、审计意见激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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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9.43(会计)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JY154
2022-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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