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18.05.002
国家审计督促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功能及其实现路径——基于十九大关于国企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研究
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企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为指导,利用2010-2017年审计署对央企实施审计所提供的自然实验契机,选取商业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国家审计督促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功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国家审计对国企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三个维度出发,观察国家审计督促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影响路径和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国家审计具有督促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功能,这种功能的发挥可以通过扩大国家审计对象广度、加强国家审计权限行使力度和提高国家审计目标实现深度来实现.研究结论表明党中央将国企审计监督职权集中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的决策是合理的,国家审计机关应当据此优化审计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国企审计全覆盖,提高国家审计监督力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督促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
国家审计、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经济增加值、政府审计、公司治理、审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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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9.44(会计)
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晋教科[2017]12号;山西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2018BY08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872105
2018-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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