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06.04.020
长序列累积创新下的研发投资和可专利性要求
在对长序列累积创新中的可专利性要求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不存在前向专利宽度时,可专利性要求不仅不能对企业创新投资起促进作用,反而还会减少企业创新投资水平.其原因是可专利性要求降低了企业成为"在位者"的可能,从而降低了企业创新的预期收益.
长序列累积创新、研发投资、可专利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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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59(金融、银行)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7-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