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06.02.022
公司治理结构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关系的实证研究
本文选取了2002年169家中国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检验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四个因素即董事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比例、监事会人数、审计委员会、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的公司,其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就比较高,而其余三个公司治理因素并没有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产生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自愿性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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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6(企业经济)
2006-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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