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03.06.017
重塑我国公司治理监督机制--兼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功能的协调
我国公司监事会监督不力已是不争的事实.有关法律规范对监事会职权等的规定本身存在诸多缺陷,是导致我国公司监事会监督不力的重要制度原因.在当前董事会仍为大股东或内部董事控制的情况下,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不仅难以发挥预期作用,而且还会造成与监事会功能的交叉、机构重叠,为此建议借鉴德国监事会成功的经验,重整我国公司治理监督机制.
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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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6(企业经济)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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