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03.06.007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适用性
国有企业中具有支配地位的领导人由于享有法律赋予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经常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却让作为企业所有人的国家为他们承担法律后果.审计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对照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条件,对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通过司法机关直接追究该领导人的责任,以保护国家利益.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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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9.47(会计)
国家审计署科研项目2002SJA-0011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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