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833.2002.02.009
对CPA民事赔偿制度的思考
最高法院颁发受理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的通知,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在我国历史上,注册会计师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只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从未有过被民事处罚,已有的法规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的规定也不够完备.最高法院的最新通知尚不能提供一个可操作的CPA民事赔偿制度.本文就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殊性及我国证券市场现实状况,对建立完善CPA民事赔偿制度的难点及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CPA、民事赔偿制度、法律创新、职业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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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9.43(会计)
200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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