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银行设置审计委员会的法理冲突--兼论外部监事与独立董事之间的制衡
中国的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的讨论针对股份制银行.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是,2002年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公司制银行设立审计委员会的相互矛盾的规范文件.本文分析董事会聘任独立董事、监事会聘任外部监事,从而形成制衡关系的银行内部治理机制.
审计委员会、法理冲突、制衡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9
审计委员会、法理冲突、制衡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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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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