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语言学角度看"称罪人为义"(罗4:5)的神圣谓词
本文运用杰伊·莱姆克社会语言学中关于主题组建的理论,探讨"称罪人为义"在保罗的社会语言背景下的意义.通过研究"称义"一词的社会语言背景,考察"称义"这个神的行为,可以看出保罗强调的是神选择拒绝惩罚已认罪的人.这一结论强调"称义"一词的法证背景,这与赖特的盟约进路以及坎贝尔的解放进路大相径庭——他们淡化了文本中明显的法证背景.保罗强调的是神圣主权,神本身可以自由地免除罪的惩罚,或者单方面地宽恕有罪的人.
保罗、《罗马书》、称义、罪
2022-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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