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情感为诗歌的底色:以描述体诗《雅歌》4:1-7为例
情感和诗歌之间的纽带早已在圣经诗歌学界得到了广泛认可.不过这个认知常常是建立在人们对情感的通俗理解上,而未整合当代学界对脑神经学科、伦理以及诗歌研究的已有成果,故此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鉴此,本篇论文从交叉学科的途径入手,提取关于当代诗歌批评、大脑的情感功能和列维纳斯伦理学思想的相关理论,论述情感如何成为接受圣经诗歌的关键.举例来说,《雅歌》4:1-7在学者间引起困惑和争议:它是审美还是审丑?赞美还是讥讽?以诗歌情感为钥匙,本文揭示这首诗将爱悦作为其底色,因情得景,以字成画,所形成的比喻的确比拟了所爱女子的体貌特征,但更为基本的是,它忠实地体现了诗人情感的浓烈,并且致力于引发听众的情感共鸣.作为最后的反思,本文对情感及与之相关的感性作出概念性描述,并提示它们在诗歌经验中的伦理意义.
诗歌物质感、感受性、描述体(wasf)、情感、列维纳斯
I20;I10
201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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