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184.2010.04.007
WTO电子商务零关税政策的法律分析
1998年WTO<全球电子商务宣言>宣布对电子传输不予征收关税,时至今天,这一政策仍在断断续续的延续,但在效力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美国一直是WTO框架下电子商务零关税政策的积极推动者,欧盟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对此抱有异议.未来这一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处理的是电子商务的定性问题,如果将其归入到服务贸易的范畴,则问题的解决将相对容易.中国可根据自身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对于电子商务零关税延期宣言的效力采取灵活的立场.
WTO、电子商务、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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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45.0(国际贸易)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项目"WTO框架下电子商务的规制与发展"项目编号NCET-06-0627;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互联网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项目200405的中期成果之一
2010-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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