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32.2019.11.009
陈同滨访谈
WA:您做过很多大遗址保护项目,还做过故宫的保护规划,对于遗产和城市发展/转型的关系,您是如何理解的?
陈同滨:对于遗产和城市的关系,首先有两个观念上的关键问题需要厘清.
其一,文化遗产对于城市来说,是不可再生的社会发展资源,但是这种社会发展资源的定位不是经济的,是文化的、社会的.城市发展有很多方面,文化遗产可以对城市的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而它的经济效益有时可以有,但不是必需的,更不是它的基本属性.常有人向我抱怨,某遗址已经投入多少保护经费,但没有实现相应的经济产出效益.这个问题本身就成问题.文化遗产保护的效益不是用经济的投入产出核定的,文不对题.所以在城市发展工作中,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定位、定性一定要明确.遗产规模越大或价值越重要,对城市来说可发挥的作用越大.大型文化遗产的保护应纳入城市总体的发展计划考虑,按照“五位一体”的格局进行统筹.在这个格局中,文化不能被经济或其他要素替代.
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发展、社会发展、经济效益、发展资源、大遗址保护、要素替代、五位一体、文化发展、投入产出、基本属性、格局、定位、产出效益、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可再生、转型、经费
F20;G42
2020-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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