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88-6364.2003.05.001
教育者增加价值的最优奖励策略:理论和来自中国的经验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教育改革一直是政策制订者和社会科学家们争论的一个主题.最近的改革计划提出根据学生实际取得的成绩来奖励他们的教师.在本文中我们证明,建立在客观和主观绩效评价相结合基础上的激励合同能够减轻由不完美客观度量引起的激励扭曲(比如应试教育).而且,当我们结合基于客观绩效评价的显性合同和基于主观绩效评价的隐性合同时,由此提供的联合激励随着客观绩效评价的方差递增.我们随后分析来自中国中学教师的评估体系,尤其是它对客观和主观绩效评价的同时使用.初步估计表明,教师薪酬确实与客观绩效评价和主观绩效评价正相关.我们发现,尽管受教育程度和性别并不直接影响薪酬,却和晋升的概率显著相关:那些教育程度高、已婚、男性、工作经验丰富、一周内接触较少学生的教师更有可能是高级职称.
教育、激励合同、中国
F2 ;F27
2007-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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