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工人是否有更高的议价地位:来自中国制造业企业的证据


基于中国制造业企业调查数据,本文使用probit模型及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就外资企业中工人的议价地位是否与其他内资企业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外资企业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和被允许与企业进行集体议价的概率不仅显著低于整体内资企业,也显著低于内资中的私营企业.进一步的研究还表明,外资企业中的工会在签署集体合同和促成集体议价等方面并未发挥应有作用,而地方政府的劳动监管对外资企业工人的集体议价地位也无显著影响.
集体议价、外资企业、工会、劳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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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F832.6;F713.3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17-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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