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574.2012.02.026
精神分裂症患者重复违法情况调查
目的 调查精神分裂症患者重复违法的情况,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重复违法的原因.方法 采用非配比成组对照研究方法,以重复违法者为研究组,第一次违法者为对照组.用自编调查问卷对北京市某医院2005~2007年的167份精神障碍鉴定病历进行回顾性调查.结果 在调查的鉴定案例中,29.9%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出现重复违法行为.重复违法相关因素方面,研究组28.0%无人监护,高于对照组的12.8%,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x2=5.63,P<0.05).用药方面,研究组和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Z=2.64,P<0.01).无人监护是首次违法后出现重复违法情况的危险因素(OR=2.64),持续用药是重复违法的保护因素(OR =0.28).结论 司法鉴定后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重复违法比例较高,无人监护是首次违法后出现重复违法情况的危险因素,持续用药和间断用药是重复违法的保护因素.
精神分裂症、重复违法、回顾性调查
12
R74;R52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