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98.2019.01.008
我国团体标准化监管浅析
本文梳理了《标准化法》对团体标准的相关要求,提出了对团体标准化的监管要实行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相结合、正面激励和负面惩戒相结合的模式;研究了国外团体标准自我规制的做法以及国外政府和国际国外标准组织对待团体标准的态度;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团体标准化监管的建议.
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监管
"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建设研究"项目572016B-4398
201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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