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698.2016.12.006
气象强制性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协调性研究
根据最新征求意见的《标准化法》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的实践,我国强制性标准应是基于法定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而制定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依附于法律法规存在,对其具有支撑作用。我国强制性标准与法律法规协调应借鉴单轨制的协调模式,严格限定强制性标准的范围,更多地通过法律法规引用标准或预先授权制定标准的方式形成强制性标准。气象强制性标准在与法律法规协调性方面存在标准的法律法规依据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建立二者的长效协调机制。
气象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协调性
U46;X1
2017-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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