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完善

引用
一、《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理解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该法适应了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发展需要,对个人信息加以保护,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该条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规则,同时为行为人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确立了两项义务,即个人信息的依法取得义务与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这也为人民法院审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提供了依据.[1]

22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32-4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私法研究

978-7-5118-7059-9

22

2018,22(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