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役权制度的现代化及其启示
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为什么研究美国役权制度
二、美国役权制度的演进与《重述》的改革
三、《重述》的适用效果及其原因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问题的提出:为什么研究美国役权制度
“实用性是民法的生命价值之所在.”[1]自我国《物权法》颁布至今,各级法院受理的地役权纠纷较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地役权纠纷”为案由搜索,去掉其中重复的裁判文书,共有78篇法院裁判文书.[2]其中大多发生在农村,且大多适用于道路通行、邻地占用、埋设管线、取水、通风、采光等传统相邻关系所调整的情形,在城市中应用的情形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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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作受到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创新广州城市治理机制研究》项目号2017GZYB58的支持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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