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自由与国家管制之间的古罗马社团研究——以“从共和向帝政转型时期对Collegium的法律规制”为中心
目 次
一、引言
二、从起源到共和末期的结社自由
三、从共和末期到帝政时期对社团的国家管制
四、“尤流斯法”与“穷人社团”:结社自由与国家管制的博弈
五、结语
一、引言
在现代法中,团体是自然人以外最为重要的法律主体.在法律史上,团体的法律主体资格的获得是一种至少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的渐进演化的结果.本文就将笔触伸向这一历史源头,探寻团体特别是作为团体之一种的Collegium在古罗马的生存样态,但笔者并不打算将视角停留在Collegium作为法律主体的维度,而是试图去考察作为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团体的Collegium(由社会最小构成单元的市民甚至奴梨1]而结成),在结社自由与国家管制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存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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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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