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了结果的给”(datio ob rem)到阿里斯托的合同原因以及保罗的“有关为了结果的给的全部研究”
“原因”这一术语具有多种含义.尽管存在争议,但是大部分学说认为,根据罗马法学的文本,合同原因理念的起源必须自阿里斯托起开始研究.阿里斯托是公元1世纪末2世纪初的法学家,其名具有希腊语渊源,他具有创新的倾向,这些问题本身就是讨论的主题.此外,一些罗马法学家将阿里斯托有关合同原因的理念与著名罗马法学家拉贝奥在一个世纪前构建的合同概念相关联.
1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原因理论研究”12CFX059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23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