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业主自治组织主体地位的演进与建构
"业主自治组织"(以下简称"业主组织")是指由一定建筑区划范围内的业主(房屋所有权人)所组成,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和相关共同事务进行自我管理的团体.作为一个非正式用语,业主组织在我国立法上并无规定,理论和实践中常被用来指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1]以表达二者的基本属性及身份内涵.
中国、业主自治组织、组织主体、地位、业主组织、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业主大会、所有权人、建筑物、基本属性、共有部分、非正式、组成、团体、事务、实践、身份、区划、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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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D92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业主自治组织研究"项目号:13CFX068的研究成果
2015-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1页
105,10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