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实状态到法律制度——罗马法中的“姘居”
今天,婚姻已经不是唯一的组成家庭的方式,非婚同居是当前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现象.欧洲的很多国家已经在立法上做出反应,如北欧的瑞典、丹麦等国,将非婚同居在一定程度上同婚姻等同起来;另一些国家积极对其进行与婚姻相区别的规范,如荷兰、比利时和法国,而在另一些国家非婚同居仍是法律没有规范的事实现象,比如在中国和意大利.在日趋多元的价值观下,中国的非婚同居现象已经越来越多,并且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1]“非婚同居不是被发明的,而是从来就有的……同居不是新鲜的事物.”[2]早在罗马法中,我们就看到姘居作为一种与婚姻相区别的法律制度,已经可以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它经历了一个从事实现象到法律制度的漫长过程,最终成为罗马法中一种完备的法律制度.
事实状态、法律制度、罗马法、非婚同居、婚姻、国家、中国、规范、意大利、价值观、比利时、组成、瑞典、姘居、欧洲、立法、经历、家庭、荷兰、法国
16
D92;D91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