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实证研究——以湖北省8县(市、区)48村的调查为基础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简介
随着我国经济急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其中多数为青壮年劳动力.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将未成年子女留在了农村,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使这些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面临着生活、学习、心理等多重压力,从而形成了当前备受各界关注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对留守儿童的年龄界定的不同以及统计口径的区别,关于留守儿童的数量在学界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也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具体数量难以确定,但是,留守儿童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四川、广东、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河南等地的农村普遍存在却是没有疑问的.[1]有学者依据2000年普查的人口数据推算,全国14周岁及以下的留守儿童数量有2290.45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高达1980万人,占86.5%.而且,留守儿童在全国分布很不均衡,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分别占全国的0.58%、7.58%、8.45%、4.46%、5.92%、7.46%.[2]可见,留守儿童问题在中国表现日益突出,在农村地区已经极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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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0;TU5
湖北省法学会2010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留守儿童帮教管理立法问题研究》SFXH106;全国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201105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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