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建构的前提追问与路径规划
一、我国农地法律镧度建构的价值取向与进路选择
(一)农地法律制度建构的价值取向: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
《物权法》的制定与出台,使农地问题成为法学界争议的焦点.由于学界基本共识缺失等原因,最终出台的《物权法》删除了大量存有争议的条款,使农地制度供给面临着缺失的境地,仅有的规定也存在诸多缺陷.导致学界话语争议的重要原因在于争议的双方所处的语境不同,即学者们对不同价值取向的强调,常常是造成农地立法争议的缘由.据此,我们曾对农地立法中的价值取向逐一作出解读,如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化解区域差异、保障农民的生存根基和平息利益冲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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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DF5
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09JZD0022;国家社科基金13CFX07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2M511712;湖北省社科基金2012010;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阶段性成果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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