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法的基本理论
张新宝教授:谢谢陈校长,谢谢各位老师,我今天报告的题目是“人格权法的基本理论”.在《侵权责任法》起草结束以后,我们要不要有一部关于人格权的立法这个问题再一次浮出了水面.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说,这不是一个民法问题,是一个宪法问题,咱们民法不要去管它.持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是北京大学的尹田教授.如果把它当做一个民法问题来看,那么是不是要立一个人格权法,或者把它放在什么地方,也有不同的观点,以梁慧星教授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这是一个民法总则中有关主体制度的问题,人格权主要是自然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放在主体里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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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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