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侵权行为冲突法比较
目次
一、德国侵权行为法
二、中国侵权行为冲突法
三、结论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各国在国际私法方面的共识日益增多,世界各国的国际私法开始出现趋同化.这种趋势在国际合同法领域尤其明显.虽然目前世界各国的合同冲突法规范还远未统一,但当事人自治原则[1]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统帅合同冲突法立法的两个基本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各国侵权行为冲突法的统一化程度则远远落后于合同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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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D99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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