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抑或“物权的保护”——论我国物权立法中物权保护机制的体系构建
目次
一、关于物权保护机制的诸立法形态考察
二、两种保护机制区别规范的必要性考察
三、我国物权立法中物权保护机制的体系构建
“无救济即无权利”,这句罗马法谚精要地阐明了权利的保护救济之于权利的命脉性意义.在我国的物权立法中,物权的保护机制的建立同物权类型的确立、物权体系的完善、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等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物权请求权、保护机制、物权立法、权利、模式的选择、物权体系、物权变动、体系构建、考察、救济、罗马法、形态、目次、命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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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5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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