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立法体系研究
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
二、若干侵权行为法立法体系的比较法观察
三、几份侵权行为法建议稿与民法草案关于侵权行为法体系的设计
四、我国侵权行为法体系结构的设想:全面一般条款下的全面列举
结论
一、问题的提出
侵权行为法的立法体系,是指侵权行为法的立法模式、内部结构以及法典化的侵权行为法与游离于民法典之外的特别侵权行为法规范的相互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它是起草民法典·侵权行为法部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学界关于民法典草案的争论比较集中于“理念”问题、[1]“主义”问题、[2]法典的“模式”问题[3]以及人格权法和侵权行为法是否独立成编的问题[4]债法总则是否需要加以规定的问题[5]等,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民法典各主要部分尤其是侵权行为法、[6]人格权法内部结构即立法体系的深入研究.
侵权行为法、立法体系、民法典草案、人格权法、内部结构、债法总则、一般条款、相互关系、体系结构、立法模式、民法草案、独立成编、建议稿、法典化、比较法、游离、学界、设计、目次、理念
3
D92;D9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7页
16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