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县乡村治理的责任共同体
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总目标的实现.在当前县乡村治理的场域内,国家、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等主体发生了关键互动.国家对县乡村治理从单纯的结果控制转向结果、过程的双重控制.县乡之间讨价还价的利益关系日益缩水,责任关系日渐突显;乡镇丧失了对村干部进行动员的利益机制,也要通过责任来动员村干部;村民不够信任村干部,倒逼乡村干部不断加强责任意识.在治理任务政治化、治理行为规范化、治理监督常规化和治理参与私利化等机制的作用下,县乡村结构成乡村治理的责任共同体.县乡村治理的责任共同体表现出很强的国家性,但要相应增强乡村治理的乡土性.
县乡村治理、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乡村治理现代化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七批省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治专项重点项目
202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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