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数据与意识形态治理
大数据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了巨大变革,也标志着社会发展的新趋向.大数据自身特点决定了其在意识形态治理方面的深刻影响,并与意识形态治理形成高度契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值契合,即大数据助力意识形态治理的嬗变;二是现实契合,即大数据对提升意识形态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现实要求;三是内在契合,即新形势下以大数据为依托,通过重塑与强化意识形态话语权,创新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方式,健全针对虚拟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保障机制等有力举措,实现意识形态治理与大数据的深度契合,切实提升意识形态治理能力,进而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凝聚力与说服力.
大数据、意识形态、治理、契合
D64(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辽宁省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大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阶级结构变化研究
2016-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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