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527.2006.06.031
民主选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规定
由民众投票选举公共权力的执掌者是迈进现代文明社会的阶梯,是确保人民成为"权力源",实现主权在民的必要条件,是实现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基础,是造就人民公仆的重要机制.民主选举的规范形式是差额选举,让选民"货比三家";其操作平台是候选人间的公平竞争,让选民择优选择;民主选举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民选结果的权威性;其组织保证是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
民主选举、权力源、差额选举
D6(中国政治)
200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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