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527.2006.01.022
论信访权的权利属性
信访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人们对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使信访处于颇为尴尬的境地.如何看待信访,涉及对信访权利属性的认定.从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讲,信访权是公民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仅是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地方性信访条例所确认的法定权利,也是我国公民反复行使的一项现实权利,并且有宪法第四十一条作为其根本的依据;信访权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实际上可概括为监督权和救济权两种权利.
信访、权利属性、宪法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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