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4527.2006.01.022

论信访权的权利属性

引用
信访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人们对信访制度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使信访处于颇为尴尬的境地.如何看待信访,涉及对信访权利属性的认定.从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讲,信访权是公民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不仅是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地方性信访条例所确认的法定权利,也是我国公民反复行使的一项现实权利,并且有宪法第四十一条作为其根本的依据;信访权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实际上可概括为监督权和救济权两种权利.

信访、权利属性、宪法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1-83,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会主义研究

1001-4527

42-1093/D

200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