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189.2020.05.009
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
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前提是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习近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既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又具有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关系,基于马克思主义视角,从辩证唯物论看,人的存在要以尊崇自然、利用自然为前提;从唯物辩证法看,要在人和自然之间保持适当张力,维持动态平衡;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看,人与自然要在区别基础上通过实践达到统一;从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逻辑的批判看,在利用资本的时候,要对资本加以限制和约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重视自然环境的价值,变革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才能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关系、马克思主义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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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近40年中国生态哲学思想史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028
2021-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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