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2.04.007
社会治理现代化下的刑法与刑法修正探析 ——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刑法的功能定位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社会治理对刑法规范的需求与日俱增已无争议.刑法作为社会治理手段的特征逐日凸显,因此需要在社会治理的整体视角下来检讨与反思刑法本身的制度性转型.在社会治理背景下,对刑法进行规范供给,需要思考的是以什么方式甄别真正的刑法规范需求,进而评价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与效益.《刑法修正案(十一)》以立法的方式进行了刑法规范供给的扩充,其中不乏争议点,对此有必要以社会治理为视角对其进行实质性的检视.同时以体系性、类型化水平等为角度对其进行规范供给水平的评价,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语境下刑法的应然定位.
《刑法修正案(十一)》、社会治理、规范供给、情境预防、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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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
2022-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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