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21.02.011
新技术条件下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法律保障研究 ——兼论我国生物安全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加强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法律保障是保证生物安全的必要选择,也是促进生物技术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不同时期生物科技的发展状况和法治状况存在差异,加之国内外重大人类遗传资源安全和生物技术事件的影响,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立法呈现出四个阶段动态演进的特点.在新技术条件下,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存储和处理方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各主体对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控制力不断削弱,而我国现有人类遗传资源安全法律保障薄弱已无法适应新技术时代的要求.因此,在我国今后的生物安全立法中,应当妥善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着力配套制度建设,注意与相关立法的衔接,共同构建起一个体系更加协调、辐射范围更为广泛,制度、原则、规则更为统一的人类遗传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人类遗传资源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生物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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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1(卫生基础科学)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类基因信息保护法律问题;我国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2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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