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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9502.2018.05.008

人工智能时代刑事责任认定思路的挑战与更新

引用
人工智能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生活,也带来了诸多风险隐患,产生了责任认定问题的困惑,人工智能对传统思路下刑事责任主体的认定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带来重大挑战.人工智能背景下刑事责任认定思路的调整与更新,一方面应坚持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的类型划分,另一方面,借鉴法律拟制的思维,将强人工智能(产品)视为在法律上与自然人、法人并列的一种新型责任主体,进行相对独立的刑法评价.同时,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应正确处理好鼓励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刑法介入适度性的关系.

人工智能、刑事责任、新型主体、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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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9(刑法)

2018-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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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1674-9502

31-201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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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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