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8.01.011
浏览器过滤视频贴片广告行为的认定研究
近年来,浏览器过滤视频贴片广告行为因具有行为形式新颖、利益关系复杂、认定标准模糊等特点,其法律性质受到了学界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视角,对浏览器过滤视频贴片广告行为的违法性认定疑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将公认的商业道德及行为造成的客观影响作为违法性认定标准,阐明“免费+广告+增值服务”的商业模式本身并不受法律保护,强调消费者利益在违法性认定中的关键地位,明确该行为具有技术中立性且损害结果未达救济标准,进而确定经用户同意的浏览器过滤视频贴片广告行为是互联网市场中一种新型正当竞争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浏览器、贴片广告、违法性分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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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实证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15BFX125;2016年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规制法律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CLS2016C31;2017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实证研究——以各省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意见为样本”阶段性成果,项目CYB17084
2018-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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