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6.01.008
第三人异议之诉特殊事由之探讨
具体的实体权利能否产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至少与民事实体权利的内涵、实体权利的适用情形、强制执行行为的种类等三种因素有关.特定的实体权利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够产生排除特定执行行为的效力,这可以称为三特定原则.没有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即使强如所有权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不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也没有在任何情形下都绝对不能产生排除强制执行效力的权利,即使弱如债权请求权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排除特定执行行为的效力.
异议之诉、让与担保、保留所有权、占有、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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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3(诉讼法)
2016-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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