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9502.2015.03.003
法律解释如何民主——论法律解释民主化的不能与可能
法律解释民主化诉求反映了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对权利和民主的期待,本文从法律解释学和民主理论视角对这一命题进行解构.任何制度和理念都有其发挥作用的土壤和界限,法律解释作为对至上法律的解释,注定是专业的、独断,而不可能是“人民民主”的.在强调民主即选举的现代民主理念下,少数人的法律解释并不违背民主政治的理念,反而以其蕴含的法治精神与现代民主相互支撑.法律解释民主化命题强调法律解释中民意的参与和引入具有合理性,事前倾听和事后反馈是法律解释民主化柔性存在的可能空间.
法律解释、民主化、民主、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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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3(法的理论(法学))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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